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继承和弘扬我国传统药膳文化,充分发挥中药壮瑶药药膳的特色优势,助推广西中药壮瑶药产业发展,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共同开展2023年“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遴选工作。6月18—19日,广西“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集中遴选活动在南宁举办。同期还举办了2023年全区中药壮瑶药药食同源技术规范及推广业务(第二期)培训会,持续培养高素质的药膳技艺工匠人才队伍。
今年3—4月,全区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经自行组织遴选及实地评审,推选出本地区和本部门1—3种代表药膳和5—10种区域民族特色药膳。4月中旬至5月,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对各市各有关单位推选的作品进行集中答辩及复评,初步形成“十大药膳”和“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建议名单。此次集中遴选活动由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区直各有关部门对建议药膳品种进行研究讨论,将最终评选出“十大药膳”及30个“区域民族特色药膳”。
据悉,申报参赛的药膳作品主要原材料原则上要在中医药文献中有记载,并且在民间推广中有着较深厚的应用基础。参赛药膳作品以中医药理论为依据,兼具健康、卫生、安全、美味,同时具有普惠性、众口化,易操作、便推广等特征。
主要原材料为“桂十味”或31味广西区域特色道地药材品种的药膳作品可获得优先推荐。除此之外,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区域内有一定种养规模、有较长的历史沿革、对地方经济有一定贡献度的产品;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在规范化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标准、产品开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具备基础条件的作品;药膳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已开展溯源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种植标准,是产品质量可控制、可追溯的品种;有预制化开发潜力的药膳产品,有规范的包装,充分体现推荐区域的乡土人文特征,融入中医中药等历史文化元素,同时在全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产品,均在优先推荐范畴之内。
自治区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在产业化开发、预制药膳、项目安排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倾斜并给予优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