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进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让知识产权事业有“钱途”更有前途。

《办法》共6章24条,明确了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支持对象、管理职责、支持范围和标准、经费分配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等。

《办法》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将原来的“知识产权奖励经费”变更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支持范围由以往专利为主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领域知识产权扩展,支持方式在奖励的方式基础上新增了后补助的支持方式;优化政策支持内容,对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全链条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政策对知识产权奖补政策作出的新调整、新要求和新规定,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力度,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多项数据创历史新高,8项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1项专利获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