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政府网站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对家电以旧换新、3C产品购新、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因相关活动资金使用量接近全年预算总量,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参照其他地区做法,将现行每周发券调整为每月发券。
调整后,10月31日不再发放补贴券,首次集中发券时间为11月5日,第二次为12月5日。其中,11月5日将投放2000万元资金,发放家电类券7500张、3C产品类券6000张、家装厨卫类券6000张;12月5日发券额度将根据11月资金使用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告。
补贴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领券时间为发券日上午9时45分起,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券到账后3个自然日内有效,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可使用,逾期失效不予补发。相关交易订单须于12月20日前完成送货、发票开具及审核材料上传,商家逾期未完成将不予兑付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