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政府网站消息,在5月20日举行的漳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招商大会上,《漳州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发布。这份包含了13条“干货”的政策礼包,分别就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培育、低空飞行场景应用、低空经济产业环境配套等给予明确支持。
在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方面,措施提出,对新引进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低空经济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低空经济领域特别优质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的定制化支持。
措施鼓励低空飞行场景应用,支持发展低空智慧物流、低空载人飞行、低空体育运动。鼓励企业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eVTOL在电力巡线、岸线巡检、港口巡检、航拍测绘、农林植保、环境监测、交通监管、城市规划、市政巡检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同时,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低空经济领域公共服务。
措施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低空经济产业环境配套。对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创新服务平台,在漳州设立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项目新增固投的50%给予补助,每年封顶500万元;支持开展低空测试飞行,按照试飞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年封顶200万元;对引进的低空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该措施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为进一步调动各低空经济市场主体积极性,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对象,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奖补资金上浮20%;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享受的奖补资金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