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亚集团:涉虚假诉讼一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企业期待尽快复工复产

近日,记者从福建华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集团”)获悉,公司获取《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3)晋10刑终320号】,就上诉人王传怀、林为民涉虚假诉讼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王传怀、林为民等人通过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相互串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民事诉讼,以法院生效判决的形式将新金山公司37.5%的股份转到王传怀名下,达到逐步骗取新金山公司37.5%股权的目的,应以诈骗罪对其定罪量刑。二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二审裁定维持襄汾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传怀、林为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分别处以罚金三万元。

至此,一场历时四年之久、涉及民事、刑事案件的股权纷争暂告一段落。

从民事纠纷到刑事案件

资料显示,华亚集团是一家以投资经营钢铁、纺织、房地产、物流、贸易等行业为主,跨地域、跨行业、多元化、复合型的民营实业集团企业。经过二十年发展,在物流、纺织、地产、钢铁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华亚集团的创业史要回溯至1999年。据福州市长乐区华亚纺织有限公司工商档案显示,1999年,许长球成立福建省长乐市华亚纺织有限公司,并任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03年,企业关注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煤炭资源便利的条件,为扩大经营规模,随即于当地成立了新金山公司。

新金山公司信息显示,2006年,王传怀从新金山公司离职,华亚集团将其名下的股权分两次收回。2019年,王传怀向襄汾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晋1023民初265号】,向新金山公司索要其曾持有的37.5%的股权,并在民事一、二审中获得胜诉。

然而,该案在2022年出现“反转”。根据新金山公司母公司华亚集团提供的相关举报材料,2022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传怀、林为民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襄汾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一审判决【(2022)晋1023刑初144号】被告人王传怀、林为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王传怀在新金山公司没有37.5%股权的投资,骗取新金山公司37.5%的股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确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宣判后,王传怀、林为民均不服提起上诉。案件于2023年底进行二审并维持原判。

历经四年真相水落石出

根据襄汾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晋1023刑初144号】认定,经查,新金山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证实,王传怀为新金山公司原登记股东,登记持有新金山公司18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7.5%。王传怀经过工商登记备案,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股东,是对外承担股东责任的直接主体。

襄汾县人民法院认定,王传怀登记持有的1800万元股权分别于2006年、2008年经股东会决议被转让给他人,被告人王传怀自2008年至2019年在长达十年时间内未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未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说明其已接受或默认股权转让的客观事实。直至2019年,林梅灼与被告人王传怀、林为民相互协商,三人明知王传怀未向新金山公司出资1800万元、不占有新金山公司37.5%的股权,被告人王传怀以其为新金山公司登记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未经本人签名股权被转让的事由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2022)晋1023刑初144号刑事判决书】

此外,林梅灼与被告人王传怀、林为民意图通过民事诉讼,以裁判文书的形式固定其登记持有的37.5%股权,达到逐步骗取新金山公司37.5%股权的目的。被告人王传怀、林为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主观上有诈骗的故意,二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也裁定,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所采信的证据均经一审法院庭审举证、质证,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2023)晋10刑终320号】

专家呼吁依法保护民企权益

该案件也引发各界对于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明显,呈现出“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当前,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凸显,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如融资难、税负重、政策不平等以及市场环境不规范等一系列挑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常务理事彭海青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及多个部委已发布了多个相关文件,力图为其创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缓解金融难题、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以法治助力民营企业稳预期、强信心,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而此案的终审判决,也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于民营企业保护的坚定立场,提醒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针对此案,华亚集团代理律师、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振强认为,二审裁定依法对保护福建华亚集团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他也表示,从判决书展示和认定的证据来看,几名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如因实施犯罪被追责,相互之间要进行经济补偿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诉讼过程中,原告律师的代理费用居然是被告新金山公司最终支付的,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有通过各种手段相互串通致使被告胜诉的嫌疑。以上嫌疑人尚未被追究相关责任,而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华亚集团董事长许长球表示,在法律上,公司仍然寻求其他救济途经。由于近年来深陷各类纠纷,新金山公司已经处于停产状态,希望能通过行之有效的途径,帮助企业早日复工复产,恢复到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而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新金山公司2019-2021年间连续入选山西工商联发布的“山西民营企业百强名单”,年度营收约在30亿元左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