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政府网站消息,不用提前还贷,不用垫付资金,直接“带押过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转让作出新的规定后,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引导推进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降低企业和群众交易成本,提升服务质效,许多企业和群众成为“带押过户”受益者,纷纷为该项服务点赞。
截至今年1月底,全省九市一区及部分县(市、区)共计43个登记机构实现“带押过户”,办件量4726宗。
“带押过户”模式企业和群众得到“两省一升”利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一是降低交易成本。节省下提前还贷衍生出的过桥费,以及过桥费带来的利息和担保费等,利于卖方尽快回拢资金。
二是降低时间成本。办理者无需为了解押在银行、不动产办事大厅、中介间多次奔走,缩短办理时间,尽早完成交易,避免时间拖延出现违约等情况。
三是提升交易安全。无需提前解押,买方无需承担提前垫资的风险,卖方无需承担买方欠款不到位过桥费无法还清的风险;若遇到违约等无法过户的情况,可及时停止交易,从监管账户中将房款返还给买方,降低解押后违约过户不了的风险;对于银行而言,可化解企业和群众不良贷款,提高交易安全性、激发市场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