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出162项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

据陕西省发改委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照一德书记“谋划实施更多见效快、可推广的‘小切口’改革”要求,进一步巩固营商环境“高、低、好、快、强”五方面优势,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省发展改革委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陕发改营商〔2024〕1258号),鼓励各市区以“揭榜挂帅”的方式,从政务服务标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市场竞争公平化、产权保护法治化、知识产权应用化、水电气网一窗化、政策兑现便利化、热线办理集成化、企业注销快捷化、办理破产限期化等10个领域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创新举措,加快打造“1+10+N”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体系。

“1”是指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总牵引《陕西省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陕发〔2024〕34号);“10”是指10个改革创新试点领域;“N”是指各市县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工作特点,探索推动“N”项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改革事项。

2024年,各市县按照“2+3+4”工作布局开展“小切口”改革试点申报。“2”是指每个市选择2个领域开展改革创新试点;“3”是指各市所属区县在市本级确定的2个领域的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外,再明确1项改革主题;“4”是指全省16个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在市本级确定的2个领域的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外,再明确2项改革主题。经过市县申报、调研论证,2024年共明确162项改革创新事项清单。其中,西安市25项、宝鸡市16项、咸阳市18项、铜川市8项、渭南市16项、延安市16项、榆林市18项、汉中市16项、安康市15项、商洛市11项、杨凌示范区3项。

2025年和2026年,在上年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4+5+6”工作布局推进“小切口”改革创新试点。“4”是指每个市在上年度选择的领域之外,再选择4个领域开展改革创新试点;“5”和“6”分别是指一般县区和创新示范区在市本级确定的4个领域外,分别再明确1项和2项改革主题。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各市县实现10个领域改革全覆盖,形成100项左右的改革范例和特色品牌。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小切口”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调研指导,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形成更多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改革范例,加快打造“投资中国·选择陕西”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