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全面启动入江入海排污口全面整治工作

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消息,近日,南通市全面启动入江入海排污口全面整治工作。从2019年8月到2020年底,经过无人机遥感、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三级排查”,南通排查出全市长江入江排污口2264个,黄海入海排污口1336个,长江以及黄海入海排污口底数全面摸清,还为每个排污口量身定制了“身份证”,并逐一进行溯源、监控、治理。“十四五”期间,这些排污口将由“查”向“治”延伸。

南通市将长江入江排污口整治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统筹推进分类整治工作,印发独具南通特色的《南通市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将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初步分为“整治启动”“整治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明确工作目标:2021年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竖立标志牌,完成50%以上排污口整治任务;力争2022年底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江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不断规范入江入海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江入海污染物排放。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指导各地推进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政和园林局指导各地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各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地推进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南通市水利局指导各地推进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地推进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口等农业类排口的整治工作;河长办、湾(滩)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湾(滩)长制”的管理优势,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排污口整治责任、加强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