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迎来“全民时代”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消息,4月1日,吉林市将正式实施《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将全市20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标志着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就业人口全覆盖。这一惠民新政将有效满足灵活就业群体的住房需求。

据了解,这项新政策主要惠及三类人群:一是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这样的新业态从业者;二是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由职业者;三是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退休年龄,有合法收入来源,都可以自愿申请缴存公积金。

“这个政策最大的亮点就是灵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存金额在缴存范围内完全自主,最低每月只需缴存192元(按吉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4966元。收入高的月份可以多存,收入少的月份可以少存,特别适合收入波动较大的灵活就业者。同时,存入缴存账户的钱,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

值得注意的是,账户还能“跟人走”。灵活就业人员找到固定工作后,账户及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直接转入新单位;如果从单位离职,也可以转回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继续缴存。不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应继续缴存,如果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可能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对于有购房需求的灵活就业群体来说,新政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后,单身缴存的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的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以贷款50万元30年为例,相比基准利率下的商业贷款可省下10万余元利息。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吉林市灵活就业群体不断扩大。统计显示,全市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已超20万人,其中不少人对改善住房条件有着迫切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灵活就业人员,不仅缓解其购房压力,还通过长期储蓄机制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此举有利于增强灵活就业吸引力,激发创业活力,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提升城市人才吸纳力。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或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同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合作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吉林银行和邮储银行的384个银行营业网点也可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