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支持进出口企业获得“AEO认证”

据黑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7月2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外贸情况并介绍了《哈尔滨海关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专项措施》(以下简称《专项措施》)的有关情况。会上,哈尔滨海关副关长姚德海围绕《专项措施》中提出“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进行解读。

姚德海表示,“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下倡导的重要制度,获得AEO认证的企业可在国际贸易中享受较低货物查验率、优先查验等方面便利措施,可为企业节约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国际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按照我国海关信用管理的等级分类,获得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除享受本国海关的通关便利外,还可以享受在互认国家的通关便利,是我国外贸企业的“金字招牌”。

今年以来,哈尔滨海关结合黑龙江省情出台了《哈尔滨海关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专项措施》,围绕“促循环、提质效、增活力、强动能”四个方面提出25条优惠措施,持续发力,努力稳定外贸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开展守法规范性信用培训5场,200家企业近400人次参与;开展企业AEO认证培训20次,对5家企业实施个性化精准培育,助力新增1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目前黑龙江省AEO企业已增至20家。

姚德海介绍,下一步,哈尔滨海关将立足龙江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实际持续加大培育力度,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全力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同时积极推动系列差别化管理措施落实落地,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