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集中释放政策红利

据黑龙江省发改委消息,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近日,牡丹江市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聚焦市场主体留工培训、扩岗激励、稳岗返还、缓缴降费及职工失业补助、技能培训等8个方面,为企业“补血充能”。

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享受对象:一是本年度内牡丹江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城区、县(市),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本年度内牡丹江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城区、县(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补助标准: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方法:人社部门采取“免报即发”模式,利用大数据比对,按照参保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等材料。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53-6187826。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享受对象: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发放方法:牡丹江市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53-6187826。

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享受对象:上年度未裁员、裁员率不高于5.5%或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发放方法:牡丹江市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53-6187826。

四、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享受对象: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降低标准:工伤保险按照年初费率下调50%;失业保险继续按照总费率1%的标准征缴。实施方法:牡丹江市通过内部系统统一调整费率,各参保单位缴费时自动享受。实施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53-6277373。

五、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

享受对象: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及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质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22个行业企业。缓缴范围: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方法:在政策期限内,企业可主动申请缓缴不同期限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期限: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底。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53-6277373。

六、失业保险扩围政策

享受对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牡丹江市城区和绥芬河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40元/月,所辖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市、林口县为300元/月);符合条件的以农民工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本地城市低保标准。申领方法:可通过龙江人社APP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个人网上申领。受理期限:申请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七、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享受对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内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金人员。补贴标准: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取得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中级(四级)1800元、高级(三级)2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申领方法:可通过龙江人社APP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个人网上申领。受理期限:申请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53-6187826。

八、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