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314个村集体经营收益超50万元

据陕西省政府网站消息,3月27日,记者从榆林市乡村振兴局获悉:2023年,榆林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市2969个行政村中有314个村集体经营收益超50万元,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榆林市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聚焦农村合作经济与政策改革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工作,坚持把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为此,榆林市围绕农业产业,推广“一户一田”、服务创收、联村(村企)共建、光伏产业、资金入股、农旅融合、资产盘活、物业租赁8种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在农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中,榆林市通过“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等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调解,与县(市、区)签订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均完成“一庭三室”建设,并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政策宣传等工作。

此外,为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榆林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成立市合同审查专家组,印制合同示范文本15个,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4次,审查清收合同9.75万份,涉及金额225.9亿元,追缴欠款5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