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以“三服务两保障”为抓手 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

据陕西省发改委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2024年宝鸡市以“三服务两保障”(大力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不断强化政策保障和法治保障)为抓手,连续第四年出台100条硬举措,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大力服务企业发展。扎实推进13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完善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建立健全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机制,抓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13项涉企“一件事”高效办理。深入开展“三整治四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完善联企帮扶和服务专员制度,强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2023年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90.7分,较上年度提升3.08个百分点;市场主体满意度94.22%,较上年度提升2.43个百分点;全市新增市场主体4.76万户,总量达到30.07万户。

二是进一步抓改革强创新,大力服务项目落地。优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踏勘”审批流程,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具备受理审批条件的重大项目环评,环评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持续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今年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比例不低于80%。加强金融支持,推进落实“十行千亿惠万企专项行动”,有效提升项目资金满足度。完善项目验收体系,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巩固提升一站式施工许可、综合竣工验收等改革成效,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前提下,推进分阶段规划许可和联合验收。全市工程建设主流程事项由127项精减到43项,申请材料精简64.2%,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85和60个工作日,总体办理时限压缩55%。

三是进一步提效能增便利,大力服务群众生活。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动现场办事“最多跑一次”,建立现场办事目录,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做到申请表单多表合一、材料一次提交、事项一次办成。推行政务大厅“周末不打烊”,优化配置人员力量,扩大延时服务事项范围,确保工作不断、服务不减。实现诉求“一线应答”,依托12345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做好与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等业务协同,推行“接诉即办、办就办好”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效。“15分钟政务服务圈”初步建成,镇村便民站点实现全覆盖,群众办事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与关中平原城市群29个事项、西安市150个事项、铜川市146个事项实现“跨域通办”。

四是进一步抓关键重协同,不断强化政策保障。抓好中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及时提供有效政策供给。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和数据信息共享,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努力形成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的办事环境。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深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降低企业招标投标成本,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政策规定和做法。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抓好全国社会信用示范市创建,推动政府诚信履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打造“信用宝鸡”新名片。出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1+5+N”政策体系,设立20亿元工业发展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1亿元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是进一步聚合力促公平,不断强化法治保障。全面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审议、专题民主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积极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执法模式,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建立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不断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债行为;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协作,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认真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干扰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互联网+调解”平台受理案件553起,时效内结案率100%;为145家轻微违法的企业依规免除或减少行政处罚632.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