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烽火电子被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评定为“标杆”级科改示范企业

据陕西省经信委网站消息,11月4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科改示范企业”专项评估结果。在纳入评估的195户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中,标杆21户,优秀44户,良好59户,合格56户,不合格15户。集团公司所属烽火电子获评“标杆”级,是入选“标杆”级的8户地方国有企业之一,也是陕西省唯一入选的“标杆”级企业。

“科改示范行动”是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之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共选取了200余户改革创新紧迫性较强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改革试点,旨在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

烽火电子作为我省2户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之一,在限制性股票激励、模拟岗位分红、超额利润分享等多项激励改革中探索了新路子,建立了北京研发中心,引进清华、北大的高层次人才开展战略性、架构性、前瞻性技术研究。通过改革,企业保持了竞标取胜良好态势,激励人员留用率达到100%。

集团公司将以本次入选“标杆”级科改示范企业为契机,深化改革、创新突破,培育更多国企改革“领头雁”,打造更多科技型“大国重器”,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