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10月19日,贺兰县发布购房补贴实施方案,对购买贺兰县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单套补贴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购房面积小于或等于150平方米的,预售房屋按预测面积补贴,现房按实测面积补贴;大于150平方米的,最高按150平方米补贴,即单套住房最高可补贴3万元(房屋面积以购房合同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补贴资金共1000万元。
补贴方案自10月18日起施行,至12月31日结束,在补贴时限范围内,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按照登记顺序先到先得。以赠予、转让、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房以及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顶账房等非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办公、公寓(土地性质为商服或商住、预售许可证未标注为“住宅”)、车位(库)、储藏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不在补贴范围。
购房人需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需将定金、首付款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贺兰县房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网签备案。申请购房补贴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存在多个购房人的还需提交其他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因特殊原因购房人本人无法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全套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签字页复印件;首付款缴纳凭证(刷卡小票、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名下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存在多个购房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指定一位购房人作为收款对象;审核部门认为的其他所需材料。资料提交地点为贺兰县市民大厅C厅24、25号窗口,政策咨询电话:0951-8081531。
首付款交款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不早于文件印发之日,贺兰县住建局对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并通过审核后,登记信息。随后,贺兰县住建局分批次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补贴资金等信息通过政府官网及“贺兰住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需要提醒的是,为保证购房补贴发放公平公正,购房者必须使用刷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