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县一业”,江苏省专门省级立法

据江苏省政府网站消息,1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省级层面罕见为“一县一业”量身定制的法规,也是全国陶瓷产区首部省级立法。1月21日,《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宜兴市丁蜀陶瓷二厂召开,深度解读立法背后的考量和制度设计特点。

省级立法:既彰显支持力度,又预留发展空间

《条例》是省级层面聚焦县域特色产业的一次“小切口”立法实践,也是本届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中,唯一专门助力县域发展的项目。

无锡本身拥有地方立法权,为什么省级层面要“下探”为县域产业立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剑澄给出解答:一方面,更高层级的立法,既能集中体现省、无锡市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又能给宜兴这个县级市更充分的决策空间和适配政策,通过明确无锡市和宜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实现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另一方面,这样的“小切口”精准立法探索,有利于实现法治供给与改革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为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为何选定宜兴陶瓷?李剑澄表示,宜兴陶瓷文化兼具全球独特性与全国代表性,承载千年窑火与匠心智慧,通过省级立法护航,能让这一珍贵文脉在法治轨道上更好传承、焕发光彩。

值得关注的是,该法规虽是省级立法,但大部分工作并非面对全省作普遍要求,这对制度设计是一种考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赵正驰介绍,《条例》诸多条款将有关责任主体限定为省、无锡市、宜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对无锡和宜兴市政府、或单独对宜兴市政府提出要求。比如,《条例》将支持发展宜兴陶瓷产业总部经济的责任主体,限定为省、无锡市以及宜兴市发展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

专项设计:聚焦紫砂保护,兼顾传承创新

此次立法的核心目的,是破解资源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技艺传承较困难、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重点难点问题。记者注意到,《条例》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两大维度,对文化资源保护、非遗传承、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等作了全面规范。

“立法不仅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的静态保护,更注重通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品牌建设等举措推动产业的动态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解读了立法中对“保护”与“发展”动态关系的辩证考量。

在具体条款中,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深度融合。以文化保护传承为例,《条例》有硬性的制度要求,如实行保护名录制度,对实施数字化保护等各种保护分别提出要求;有鼓励和提倡,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宜兴陶瓷非遗申报更高级别非遗;有对创新宣传、文旅融合举措的明确支持,如确定每年10月为“宜兴陶瓷宣传月”,支持相关博物馆和传承场所开展文物和技艺的数字化展示、数字化产品开发,支持规划建设陶瓷文化体验综合体,支持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等。

紫砂陶驰名中外,审议、修改《条例》时,不少人建议突出这一元素、体现江苏特色,这在立法中得以充分吸纳。《条例》在概念界定中明确紫砂陶与宜兴陶瓷的关系,突出紫砂陶的特色代表地位,针对紫砂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储量稀缺的禀赋特征,以及现实中不规范开采等问题,《条例》明确宜兴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赵正驰介绍,《条例》要求加强规划布局,实行保护性开采,推动紫砂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严禁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破坏性开采紫砂矿产资源等行为。

赋能升级:锚定新质生产力,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创新驱动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条例》紧扣发展陶瓷产业新质生产力,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宜兴陶瓷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产业布局不能四面出击,《条例》为推进宜兴陶瓷产业升级明确了方向,即支持重点发展应用于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先进陶瓷产业,培育先进陶瓷产业集群。为提升企业竞争力,《条例》明确支持发展宜兴陶瓷产业总部经济,引导和支持宜兴陶瓷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支持宜兴陶瓷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智改数转网联”,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我们将紧紧围绕《条例》对产业创新发展的定位,全力推动陶瓷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宜兴市副市长张毅说,政府服务保障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条例》从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作了明确。以用地保障为例,《条例》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合理需求,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等方面予以支持,还规定可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用房,支持宜兴陶瓷场景体验、定制服务等新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