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发改委消息,为持续落实好省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今年苏州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第三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业用电比例审核认定工作。
一是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范围、用电比例计算方式和各级各部门审核流程;
二是指导各板块会同农业、粮食、供电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协助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进行申报;
三是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审核程序,并会同农业、粮食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第三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业用电比例。经审定,我市6家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可享受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