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落实“四项”措施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江苏省发改委消息,盐城落实“四项”措施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培育创建示范标杆。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和标杆民营企业培育创建,建立一流民营企业储备库。开展“建市40年、40名盐城优秀企业家”“2023盐城民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支持优秀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走访恳谈、帮办代办、挂钩联系等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策划搭建企业家早餐会、政企座谈会等平台与企业家面对面恳谈交流。建立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民营企业经济运行“月分析”机制,提高预测预警前瞻性和精准度。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构建“1+11+14+N”政策体系,印发实施“盐诚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全市面上形成整体推进合力。持续释放政策效能,推动“省42条”“市56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0条”政策兑现力度。

四是优化服务民企举措。为企服务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切实解决民企急难愁盼问题。探索“无感监管”新模式,完善多元化解涉企纠纷机制,建立涉企商事案件政府法院联动制度,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纠纷解决平台,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