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手机APP 泰州启用机动车检验电子凭证

泰州晚报讯 4月25日,也就是本周六起,我市启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从当天起,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

“我市正式启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时间与全省同步,都为4月25日。”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武建华说。

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的好处是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更加方便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同时,将更加便利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武建华说,车主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具体分为下列五种情形:

一是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

二是对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三是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四是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五是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须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4月25日启用电子检验标志后,车主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出示。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武建华说,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