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获得2026年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5亿元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延边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强化政务统筹、精准对接政策、主动靠前发力,成功争取2026年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5亿元,资金及时到位、投向精准明确,为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财政动能,彰显了全州在乡村振兴领域的政策衔接能力和工作落实成效。

据悉,该笔提前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级财政协同下达,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亿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亿元,合计占全省已下达衔接补助资金的22.10%,资金占比位居全省前列,充分体现了国家、省对延边州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精准帮扶,也反映出全州乡村振兴工作获得上级部门的充分认可。

为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全州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出、专款专用、联农带农”的原则,科学划分资金投向,明确使用范围,实现资金分配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同频同步、精准对接。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重点投向四大领域:2.79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类项目,聚焦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等关键环节,筑牢防返贫底线;300万元用于以工代赈类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务工增收+项目建设”双向获益;617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紧扣延边少数民族地区特色,重点支持民族乡村产业升级、民俗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完善,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587万元用于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类项目,助力林场转型发展、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林场职工增收致富。

省级衔接补助资金精准配套、互补发力,进一步扩大资金保障覆盖面:1.43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类项目,与中央资金形成合力,强化防返贫工作保障;700万元用于以工代赈类项目,进一步拓宽群众就业渠道;15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聚焦民族乡村民生改善和产业培育,推动民族融合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强化政务履职担当,严格按照国家、省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重点强化资金全过程管控,建立“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绩效评价”闭环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聚焦年度乡村振兴帮扶任务,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确保资金精准投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联合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开展资金使用专项督导检查,严厉杜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持续发挥资金联农带农、助农兴农作用,推动全州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