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以报废更新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延边州计划报废更新老旧农机具241台(套),成功争取到首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4万元,预计12月初完成本年度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目前,全州共有3家报废回收企业获得省级审批,其中延吉市2家、敦化市1家。没有报废回收企业的县(市)可与相邻县(市)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能够加大耗能高、污染重、效率低、安全性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循环发展。报废更新老旧农机具可享有中央财政下达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分为基本报废补贴额和提高标准报废补贴额两种。另外,报废条件将视农机具机型而定。小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大中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5年、履带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使用年限超过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机动喷雾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机动脱粒机使用年限超过8年、饲料(草)粉碎机配套电动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饲料(草)粉碎机配套电动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2年、铡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对于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来历不明的农业机械,不给予报废补贴。

据了解,此次计划报废更新老旧农机具工作,要求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