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政府网站消息,日前,《吉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方案》将推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方案》将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授权确权、运用促进、保护、公共服务、涉外工作、其他事项等7个方面38项内容。其中,除落实国家方案明确的地方事权32项外,新增国家未明确的地方事权6项,主要包括将运用促进中专利奖评选及奖励确定为省级财政事权,将授权确权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及快速预审、快速确权等3项确定为省级、市县分别财政事权,将运用促进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等2项确定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等。
此外,《方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健全充分发挥省级与市县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适当加强省级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有利于形成知识产权领域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方案》出台后,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展专利预审服务范围,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激励,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为全省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