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专项治理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据黑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结合实际印发《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2023年6月至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猛药,加大整治力度,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通过专项行动,重点列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教育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修复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