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策落实,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消息,企业授信额度高、融资成本低、银行放贷效率快,科技型企业又迎来政策利好!11月14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重庆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高新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并施行。根据《管理办法》,通过“高新贷”,重庆高新区的科技型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贷款,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高新贷”是在合作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的基础上,合作银行向符合贷款准入标准的企业发放贷款,并由政府注入的风险补偿金作为增信手段的一种信贷业务。根据《管理办法》,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且已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并按要求填报年报的科技型企业,均可通过“高新金服”平台申请“高新贷”。

“合作银行企业针对单户企业的贷款额度,可在知识价值信用评价授信额度范围内上浮50%,最高可达到1000万元。”重庆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获得贷款的同时,企业还可以享受优惠利率,合作银行须按贷款发放时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作为流动资金贷款,“高新贷”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如果企业需要续贷的,必须先行清偿完毕前次贷款后,重新进行申请。

此外,合作担保机构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贷款企业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对高于500万元的贷款企业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5%。

“这样算下来,企业的融资成本较现有融资产品平均低20%。”该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了让企业尽快拿到贷款,“高新贷”还将实行“见保即贷”银行快速审批,企业递交申请后经担保机构审核,银行即可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由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与合作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共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预警机制、熔断机制。

“为了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高新贷’,我们还改传统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为政担风险分担机制,全面承接银行放贷风险。”该负责人解释,当企业贷款逾期时,合作担保机构将先行全额代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再通过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合作担保机构按4:6的比例分担风险。合作担保机构进行债务追偿,追偿所得补偿合作担保机构后,剩余部分再转入风险补偿金账户,真正实现“共担风险、财政扶持、多方共赢”。“接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优化高新区信用环境,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策落实,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助推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