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西藏自治区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达46.93亿元

据西藏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自国家和自治区以旧换新政策推行以来,全区汽车以旧换新成效逐步显现。据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最新数据显示,全区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3份,累计补贴金额14.5万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在满足居民汽车消费的同时,也带动了报废汽车回收量的快速增长,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完善。数据显示,1至7月,全区报废汽车回收4193辆,同比增长17.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自治区商务厅在抓紧抓好汽车报废更新的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针对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和单独购新需求,也出台了更大力度的补贴政策,最高补贴金额达到1.7万元。

截至7月底,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外,全区累计补贴乘用车新车13043辆,使用财政补贴资金1.71亿元,直接拉动汽车消费增长19.92亿元,对全区汽车消费增长拉动作用明显。统计数据显示,1至7月,全区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46.93亿元,同比增长1.5%。

为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宣传解读,我区各级商务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优势的同时,自治区商务厅还积极通过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面向全区居民累计推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益短信333.43万条,并通过全区出租车顶灯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消费品以旧换新公益宣传标语,不断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覆盖面,提升消费者的知晓度、参与度。

据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区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市(地)切实抓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取得更大成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