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构建城乡一体就业新通道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就业机会开发、公共服务、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困难帮扶五方面施策,推动劳动力城乡双向有序流动,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在城乡就业机会开发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2至3个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深挖便民服务、文旅休闲、夜间经济、冰雪经济等消费领域就业潜力,扶持小店经济、地摊经济规范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发一批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争取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社区工作者等岗位招募规模。

在就业公共服务方面,宁夏将构建区、市、县、乡、村五级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取消城乡户籍、地域限制,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直接办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依托“宁好就业”综合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城乡劳动者就业电子档案,实现人岗供需精准匹配。每个地级市将打造2至3个特色劳务品牌,优化“一县一品”格局,提升“宁字号”劳务品牌知名度。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每人每年财政补助35元。

在技能培训方面,宁夏将打破部门、行业壁垒,构建全链条技能培训统筹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聚焦康养照护、数字经济、现代制造、新型能源、特色农业等领域制定专项培训行动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在农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高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农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在权益保障方面,宁夏将全面落实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推动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对欠薪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跨统筹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一网通办”。

在困难群体帮扶方面,宁夏将健全“摸排、认定、帮扶、退出”全流程机制,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过渡期结束后,持续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实施就业帮扶。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优先吸纳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返乡农民工等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