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出台18条政策措施支持产业招商

7月13日上午,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关于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将于7月17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为两年。

据悉,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我市落实自治区“九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产业招商规模,提高产业招商质量,推动“一高三化”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指导我市产业招商的主要政策之一。《意见》共分4大部分,具体包括18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招商重点方向。重点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加工三大产业领域定向招商。新能源聚焦清洁能源产业,鼓励引进光伏、风电、氢能等全产业链项目;新材料聚焦新型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全产业链招商,鼓励引进硅材料、蓝宝石材料、半导体材料等;新食品加工聚焦绿色食品、葡萄酒、奶产业、枸杞产业、肉牛和滩羊产业,鼓励引进产业链中下游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品牌。

第二部分主要明确要素保障。重点强化土地、税费、金融、数据等六方面保障要素。土地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改革创新措施,从优惠土地价格、创新供地方式、优化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予保障;减税降费方面,主要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并树立自治区降低产业用电政策导向;金融支持方面,主要强化资本招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九大产业”,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数据供给方面,主要加快推进城市数据商业化进程,鼓励企业与政府之间实现数据共享;物流方面,支持发展供应链物流,对物流用地规定了协议出让等灵活方式;用工支持方面,落实自治区用工培训等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共享用工”,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第三部分主要明确项目支持政策。重点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经济贡献奖励等形式,支持企业新建“三新”产业项目,壮大工业经济规模。工业项目支持方面,要求项目固定资产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设定1亿~3亿元、3亿~5亿元、5亿元以上三个奖励区间,分别给予2%、4%和6%的奖励,单体项目综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提高奖励比例和额度,支持产业链招商,对市域外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上下游配套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奖励,本市企业新建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的可参照给予支持;产业配套项目支持方面,明确支持围绕“九大产业”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配套项目,对年度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一年内建成运营的项目给予2%、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市域外重点平台企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和房租补贴;总部经济支持方面,重点针对总部企业、结算经济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和房租补贴;市场化招商支持方面,给予引荐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九大产业”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招商团队、企业及个人,按1%、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奖励,鼓励全民招商。

第四部分主要明确项目服务保障措施。重点围绕重大项目服务、区域协同、奖补资金、政策兑现、法制环境五个方面落实保障措施。重大产业项目方面,享受项目审批、要素保障、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对集约用地的项目给予倾斜;区域协同保障方面,鼓励跨区域引荐,防止同质化竞争,引入方和落地方按照前三年5:5、后两年3:7的比例共享税收留成部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按照3:7的比例认定;奖补资金方面,各项奖补资金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政策兑现方面,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各牵头部门按照程序简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政策兑现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就高从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法治环境保障方面,提出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体系,建立涉企检查罚款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投资合同签订权限、流程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