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布十二条措施 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玉溪市发布《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涵盖规划用地与配套、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与贷款政策、房屋交易与产权办理、住房品质与服务、旅居融合发展等6个方面共12条措施,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库(车位)的,鼓励属地财政给予0.5%至1%的补贴,2孩、3孩家庭分别再给予0.5万元、1万元补贴;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在契税减免方面明确,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免按1%征收,140平方米以上减免按1.5%征收;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免按1%征收,140平方米以上减免按2%征收。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支持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贷款额度提升至单缴存人家庭7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00万元。2孩、3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可分别上浮20%、30%;持A卡、B卡高层次人才在玉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30%、20%,且不受缴存时间限制。

《措施》还提出,新建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位最低配比不低于每户0.8个;居住用地不强制配套商业设施,可依托片区商业地块集中配置;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实施“买房可入学”政策,在重点开发片区1公里范围内合理配置教育、卫生医疗资源等。《措施》还明确了市政服务责任,提出政府必须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得转嫁给用地主体承担。

《措施》鼓励企业采取“以租促售、租售并举”模式,开发特色“房地产+旅居”产品,并打造3个至4个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