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力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有效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中“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要求,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优化提升电子保函(保险)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有效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加大纾困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一是整合分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1年以前,云南省16个州(市)均自行建立了独立运行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各平台之间数据不共享、规则不统一,电子保函(保险)服务机构需要逐个对接才能开展业务,增加了工作量。2021年底,云南省建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朵云”,完成规则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为电子保函(保险)服务机构提供便利,实现“一次接入,全省通办”。

二是规范电子保函(保险)接入。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严把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关口,严格审核申请接入提供电子保函(保险)服务机构资料,加强对已接入机构的管理,不定期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会议,防止发生投标数据泄露、围标串标等情况。

三是引入竞争降成本。在全国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公平开放无歧视的电子保函(保险)系统对接服务,从2022年初的4家保险经纪公司扩大到目前的14家保险经纪公司,联合28家保险公司上线提供投标电子保函(保险)服务,保险费率从最初的1.5%降至0.3%。2022年电子保函(保险)共服务全省14989个项目,占总交易项目数60.9%;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119881人次,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201亿元,较2021年分别同比上升144.16%和81.08%。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市场主体的认可、人民群众的认可,才是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加大电子保函(保险)的推广使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持续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