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台企业上市倍增工作方案

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不仅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力军,也为市场主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新增5家上市公司,特别是《昆明市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实施以来,上市速度进一步加快,新增6家上市公司,全市上市公司达到34家,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有力拉动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新发布的《上市倍增方案》提出夯实上市公司培育后备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举措。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精准遴选重点企业列入市级后备库。上市后备企业库数量动态保持在100个以上,入库企业优先列为重点培育和服务对象,优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优先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为“金种子”企业。

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大“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推进力度,分阶段培育做大企业。要求各县区对未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上市后备企业因企施策,引导企业树立和强化现代企业经营意识,增强其股份制改造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中介机构协助各县区推进“组团式”、“批量式”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

提升企业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着力增强拟上市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同时,建立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有效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盲目投资风险。

开辟“绿色通道” 细化企业上市金融服务

《上市倍增方案》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在提升企业上市政务服务方面,对企业上市中涉及土地、房产、税务、社保、注册登记、生态环境、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出具有关证明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各县区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法,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依法予以及时妥善解决。

细化企业上市金融服务。根据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及时组织各类金融机构主动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融资问题。建立中介机构服务昆明资本市场执业评价机制,加强对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上市服务执业情况的跟踪评价,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业绩突出的中介机构给予肯定,并列入昆明市服务企业上市中介机构正面清单;对服务质量差、企业评价低的中介机构列入负面清单,促进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大扶持力度 一次性最高奖补500万元

昆明市将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奖补力度,《上市倍增方案》明确,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投资昆明市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对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昆明市满1年且承诺无造假、欺诈等不良商业行为的上市公司,连续3年按企业对昆明市地方贡献的60%给予奖补(奖补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并将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昆明市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此外,加大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对企业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项目预审,及时审批,优先供地,实现应保尽保。

在保障机制方面,《上市倍增方案》提出,将不断完善昆明市“金种子”企业“一对一”工作专班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提升政府各部门及拟上市企业负责人对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营造积极支持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