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 Co.)提交简易判决动议,称美国政府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华为构成安全威胁的实质证据。
这家全球最大电信设备制造商周二向得克萨斯州一个联邦法院提交了这份简易判决动议,美国国防授权法案限制联邦政府采购华为产品。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华为在3月份提起这桩诉讼,指控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
华为首席法务长宋柳平在一份声明中称∶“一些美国政客动用国家机器,全方位持续打压一家私营企业,这是史无前例的。”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不予置评。司法部是此案中的美方代表。华为称,有关这一动议的听证会定于9月19日举行。
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去年签署《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2019),对流向华为及其中国竞争对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ZTE Co., 0763.HK, 000063.SZ, ZTCOY, 简称∶中兴通讯)的联邦资金设置了新的限制。该法案还禁止联邦机构采购使用这些中国公司的产品的设备。
华为在诉讼中指控称,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里的“剥夺公权法案”条款,即通过立法行为非法认定一名个人或一家实体有罪。
自华为提起诉讼以来,美国已进一步打压华为。本月初,特朗普签署了一项行政令,料将进一步限制华为在美国的业务。美国商务部则将华为列入一份实体名单,禁止美企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向这些中国公司提供美国技术。
宋柳平表示,美国政府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华为构成安全威胁的实质证据,美国的系列动作都是基于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猜测。
尽管华为在电信行业拥有领先地位,但美国政府认为该公司构成威胁,称其设备可能被中国用来展开间谍活动或破坏通讯网络。华为一直称自身为一家私营企业,并且永远不会充当间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