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继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降费政策安排,市财政局会同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规定,于近日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沪财税〔2025〕11号),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在国家授权的最大幅度内“顶格”减按50%征收,相关缴费人本年度已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应缴纳的费额或予以退还。该项政策的延续实施是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举措,能够持续释放降费政策红利,降低相关经营主体缴费负担,进一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助力推动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