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暂停网约车运输证业务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道路运输局昨天发布公告,将暂停受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相关业务。

暂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23年7月22日零时起,暂停受理网约车车辆营运能力核查业务;第二阶段是从2023年9月20日零时起,暂停受理网约车车辆运输证新增业务。

在暂停工作实施前提交的相关业务申请可以正常办理。不过通过车辆营运能力核查后,还需要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申领营运证件等,因此通过营运能力审核的车辆,需要在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车辆运输证申领,60日内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已具有网约车车辆运输证且车辆未达到法定退出经营期的,可正常申请办理网约车车辆运输证延续事项。

车辆营运期限到期未申请许可延续的,丧失营运资格,车辆营运资质予以注销。如拟继续从事相关营运活动,将按照新增事项办理。而根据《关于暂停受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相关业务的公告》,目前上海已暂停受理网约车新增业务,已超期未申请延续的车辆无法办理车辆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