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

据江西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围绕加快推动区域科创中心建设,该市出台《南昌市技术交易及科学技术奖奖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通过政策激励,充分发挥驻昌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的科研优势,鼓励驻昌高校院所、企业开展技术交易、申报科学技术奖等活动,为企业与高校院所搭建产学研融合桥梁,大力推进高校院所和企业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

据悉,《暂行办法》奖补对象为在南昌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学技术奖励对象包括奖励获得国家、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技术交易受让方补助对象是南昌市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的企业,技术交易转让方补助对象是向南昌市输出技术的企业、驻昌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根据《暂行办法》,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特等奖奖励500万元/项、一等奖奖励100万元/项、二等奖奖励50万元/项。

让各类创新主体有权转、愿意转、转得顺。《暂行办法》支持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和重大成果申报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引导技术市场发展,促进交易,推动高质量科研成果落地转化,解决成果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同时,《暂行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用途,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开展工作的热情;激励技术交易受让方吸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打通高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壁垒,促进高校优质成果产业化发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