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工信厅消息,2021年以来,新余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企减负政策和关于企业减负工作部署,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的严峻形势,深入推进企业减负工作,在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督促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开展企业帮扶行动等方面采取了各项切实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抓好清欠工作,规范涉企收费制度
近年来,新余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欠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清欠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顺利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清欠工作任务。建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全市清欠工作布置会、调度会,对清欠不力的单位及时跟进调度,及时解决清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常态化清欠工作机制,建立清欠工作台账,市本级和各县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清欠举报电话和信箱,完善督办制度,积极回应企业投诉举报,有举报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和第三方评估中没有发现问题。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出台了《新余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余府办发[2018]56号),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报批相关规定。凡涉及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核,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一律不批准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全市审计部门也加大了清欠审计力度,及时发现跟进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清欠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快整改落实。
去年受经济下行和严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力十分紧张,但各级财政部门仍紧盯欠款的偿还,加快了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下级地方政府,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提前实现了无分歧欠款的全部清零。
做好减少束缚的减法,切实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2020年11月,新余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余中小领字[2020]1号),强调做好减少束缚的减法,切实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如增加扶持方面,以加大财税扶持方面为例,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实政府采购扶持等。同时,围绕构建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制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扩大“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事项比例;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系列政策落地,做好民营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改进政策执行方式等一系列举措,有利于中小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平等对待。坚持问题导向,全方面破解融资、用地、用人等难题,多维度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难、贵、慢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比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支持担保体系建设,激励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等。
做好“工信通”,帮助企业融资贷款
为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以实际行动助推实体经济加快复苏,根据省工信厅的部署,2020年下半年以来,联合市中行,积极开展“工信通 ”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共有25户中小企业获得“工信通 ”贷款1亿多元,贷款额居全省前列。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创业和采购成本
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小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扶持力度,要求市本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对于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l0%的扣除。在市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购买服务等。
落实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策将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升至15万元,将扩大政策惠及面和增强税收减负力度。
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新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降至2.5%,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针对部分初创中小企业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专业人员缺少的问题,新余市安排10万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22家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获得感,为帮助新余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综合素质,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优秀企业家,今年9月,安排50万元经费,举办1年制企业高质量发展总裁研修班,共招收学员50人,每人补助学费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