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商贸、文旅等消费领域品质提升 重庆高新区最高奖励1000万元

据重庆市政府网站消息,4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西部(重庆)科学城了解到,《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关于积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扶持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出炉,面向重庆高新区直管园(下称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或机构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商贸、文旅等消费领域品质提升,大力发展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优化大众消费、品质消费、高端消费供给,更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据介绍,《办法》将从建设消费集聚区、推动消费品牌集聚、鼓励创建商业品牌称号、提升文旅体验商业价值、推进数字消费建设、稳增长促消费等方面给予企业或机构支持。

比如,在建设消费集聚区方面,对新建自持商业综合体3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在商业综合体正式营业一年后且面积达到该商业综合体总面积80%的年度,分别给予投资者8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引进具有优质资源整合能力的平台型企业和具有跨区域营销和结算功能的新消费总部企业落地高新区,对孵化或引进年度销售额或零售额首次达到5亿元、2亿元的平台企业和总部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推动消费品牌集聚方面,支持国内外知名零售、餐饮、住宿及其他生活性服务业品牌以及“中华老字号”品牌在高新区内开设首店。对落户高新区并注册成立法人企业的品牌重庆首店,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招引落地知名品牌重庆首店的商业载体运营管理企业,按每个品牌首店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鼓励创建商业品牌称号方面,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得“重庆老字号”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文化精品原创及IP运营,对原创文化产品或者引进国内外知名、优质IP资源,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院线、电视台、剧场、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在提升文旅体验商业价值方面,首次参评被评定为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首次参评被评定为市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旅游景区,分别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首次参评被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酒店,分别奖励300万元、600万元;通过三年期评定性复核的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酒店,奖励100万元。支持重大文化创意项目落地,经高新区文化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审定的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在推进数字消费建设方面,支持智慧商圈、智慧菜市场等示范试点,鼓励企业采取小程序、直播、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平台,提供“云逛街”体验式服务场景。经高新区商贸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按建设(改造)总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100万元。

在稳增长促消费方面,对达到一定条件的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达到一定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高新区限上餐饮住宿企业在高新区内新建门店,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发生投资额的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