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缓缴政策落地首月 重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7亿元

据重庆市政府网站消息,刚刚过去的11月,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实施首月。市税务局12月14日发布数据显示,11月,重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五税两费7亿元,其中制造业中型企业缓缴4.2亿元,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2.8亿元。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所属期为2021年10月到12月,即第四季度。政策呈现出覆盖面广、涵盖税费种类多的特点,凡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企业规模的不同,缓缴税费的比例也不同。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税费。

位于九龙坡的重庆天瑞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制造企业。“我们今年业务量比较大,相对的现金资金占用量也大,国家出台的缓税政策很及时。”该公司财务经理赖琴介绍,11月该企业申报缓缴税费21万元,12月份又申报缓了160多万元的税费,持续减轻了企业的现金压力,1月份申报还能缓缴。该公司将缓缴的税款,一部分用于购买原材料,保证企业平稳运行,另一部分准备用来给员工发放年终奖金。

不仅中型制造业受益,小微制造企业同样感受到缓税的利好。

据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须申请和提供资料,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申报的时候确认即可享受该政策。同时,重庆税务系统利用税收大数据识别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电话、上门辅导等方式提示提醒,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快享直达,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利益。

上述负责人提醒,此次缓缴税费政策对应的所属期为2021年第四季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今年12月和明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还可继续申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