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为给失能人员家庭“减负” 将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到所有区县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消息,12月1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给失能人员家庭“减负”,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我市在巴南、大渡口、垫江、石柱四个区县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并且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到所有区县。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很多失能人员家庭的真实写照。“长期护理保险的初衷就是为长期失能人群提供一定的照护资金,以此减轻家庭的部分负担。”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参保人员终身缴费制,试点期间的基金筹集,以职工参保人员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单位缴费部分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巴南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利说,2019年5月,作为重庆首批试点区县之一,巴南区启动长护险试点。试点以来,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达25.6万人,累计有1043名重度失能患者享受了长护险待遇。

家住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社区的廖鼎兰正是一名重度失能患者,12月14日,护理员上门为她做功能维护训练。“这里有感觉吗?我给你多按按。”护理员手戴一次性手套,从老人的胳膊按到腿部、脚部。

据廖鼎兰丈夫余解民介绍,廖鼎兰今年78岁,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基础疾病,因一次意外导致瘫痪,长期卧病在床,基本生活需要人护理。从去年2月起,廖鼎兰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每个月由照护公司专业人员上门提供6次护理服务,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

“有了专业护理,老伴康复效果好了不少,还能在轮椅上坐一会了。”余解民说,护理人员还会教他们一些正确的护理方法,让家属也能“上手”。

梁利表示,从试点效果看,长期护理保险不仅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负担,改善了老人生存质量,由于护理得当,会降低失能老人住院次数,既节约了医保资源,又优化了资金和资源配置。

除巴南外,大渡口累计有40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这些失能人员在协议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饮食照料、排泄照料、行走照料、清洁照料等基本生活护理服务项目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与协议护理机构结算。

据了解,为惠及更多群众,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到所有区县,试点期间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将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可根据其失能状况、护理需求和家庭情况,自愿选择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服务方式。其中,选择居家个人护理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指定的个体服务人员,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护理服务,待遇标准为40元/日·人;居家上门护理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指定的长护护理机构上门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护理服务,待遇标准为50元/日·人;选择入住由本人或监护人指定的长护护理机构,待遇标准为50元/日·人。

记者算了一笔账,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每个月可享受1240—1550元/月的护理补助,从经济上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负担,并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