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技术中心可享政策支持

据北京市商务局消息,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按照《办法》,本市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给予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在项目申报、人才引进与激励等方面享受相应支持。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三次。申请创建的基本条件中专门明确了研发投入的“硬杠杠”: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不同产业的相应要求;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亿元的“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本市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领域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不同产业的相应要求。

此外,企业还要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制造业企业近三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对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动态管理,采取要求企业报送信息、不定期抽查、信息交叉验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核查。如果企业存在运行评价连续两年不合格、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情况,将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