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印发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的规定

原标题:北京市如何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据北京市商务局消息,5月1日,《北京市关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

为使《规定》更好惠及市场主体,6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围绕政策出台背景、亮点内容以及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受理流程等,联合开展针对重点服务外资企业的在线解读。

《规定》明确了外资研发中心的定义,提出“研发创新中心”和“开放创新平台”两种形态,鼓励不同类型的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设立和发展,并从人才服务、科研激励、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属地保障五大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内容,共计20条,填补了此前本市关于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的政策空白。

《规定》的主要突破内容有四点:

一、设立人才专项,缓解外企在本地招聘的落户困境;

二、大力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升人才溢出效应;

三、开展研发激励计划,引导外资扩大研发投入;

四、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减轻外企办理政务事项的程序负担。

目前,“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事项”已进驻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分别于6月和11月开展线下受理,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表可以从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外资研发中心办事指南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