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四五”将完成水利投资1500亿元

5月1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全市水利前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通过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提升水治理能力,形成多源互补、区域互通、集约高效、防洪保安、山青水绿的水安全保障网络。“十四五”期间,重庆将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1500亿元以上,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水安全保障。

据了解,重庆是中度缺水城市,工程性缺水问题和水资源供给矛盾突出,亟需加快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点水源工程。自2018年开展水源工程建设3年行动以来,我市加快补齐工程性缺水短板,动态开展了185个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初设审批项目116个,建设水源工程124个,包括新开工89个。其中,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全线开工,并获评全国“2020最有影响力十大水利工程”;南川金佛山、巴南观景口、潼南大石桥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下闸蓄水或建成投用,县级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实现全覆盖。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市将以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全线开工建设为标志,大力推动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全面启动重庆水网建设,并推动与国家水网对接融合。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我市还将规划建设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骨干水源工程。据了解,为推进水源工程建设,我市已于日前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持续对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在资金保障方面,《措施》要求对于重大引调水工程和大型水库建设实行“一事一议”“一项目一方案”。《措施》还加大了对中型水库的补助力度,比如对于列入中央投资计划的中型水库,按照项目总投资的70%—80%给予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对于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具备开工条件,未列入中央投资计划的中型水库,市级财政资金按照1亿元/座一次性予以定额补助。

同时,《措施》明确,我市将在“十四五”期间因地制宜开展小型水库建设。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按照6000万元/座、4000万元/座标准,分别给予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含500万立方米)、100万—500万立方米的小(一)型水库一次性定额补助;对“两群”地区14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的小(二)型水库,按照1000万元/座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措施》还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对于水源工程实际用于项目建设的市场化筹资将继续实施市级财政贴息,对于大型、中型、小型水库贴息期限最长分别不超过25年、20年、15年。同时,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对区县和相关企业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源工程建设且成效明显的,市财政根据相关要求,每年给予融资成本60%的项目资本金或财政奖补等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