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实现双增长

据江西省政府网站消息,4月22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发布一季度江西省居民收入与消费数据,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消费支出持续恢复。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29元,同比名义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5.3%;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221元,同比名义增长7.9%,实际增长7.5%。

我省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其中,稳定增长的工资性收入是支撑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据统计,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359元,同比增长5.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4%,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0个百分点。同时,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37元,同比增长8.9%;全省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33元,同比增长4.1%;全省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900元,同比增长5.5%。

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速均高于城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从收入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3.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1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较上年同期下降0.06个百分点。从消费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79元,同比名义增长6.7%,实际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925元,同比名义增长9.4%,实际增长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