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医药产业新体系,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着力提升生产水平等7大方面共30条措施。该措施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创新药研发,支持中成药大品种药品增加适应症二次开发、循证医学研究,择优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支持创新药产业化,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的创新药和药品生产批件的改良型新药且在省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给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化。支持中药制剂高端化,对获得中药4类、5类新药证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省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择优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给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培育单项冠军企业,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其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达到评估条件的,给予200万元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创新。
着力提升生产水平。持续推进技术改造,支持医药工业企业服务机构创建省级“工业诊所”,对每个“工业诊所”开展诊断服务给予30万元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升级。推动药品国际化认证,对企业推动药品国际化认证投入的研发推广、设备仪器购置等费用,给予不超过15%、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对进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标的药品,给予不高于中标量销售额的10%、单个品种不超过5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支持疗效确切、安全的创新药和独家药品进入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支持企业加大重要产品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质量效益,对“五基”项目给予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等费用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8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提升新冠病毒疫苗产业链配套水平,对实现与新冠病毒疫苗企业产业链配套的,给予企业研发推广等费用的15%、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支持特色产业链条延伸。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择优给予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经认定后对符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支持要求的,给予优先支持。
深化区域协同发展。大力引进龙头企业,瞄准领军企业,强化合资合作,对当年实缴外方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含)且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缴外方注册资本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精准引进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打造高质量产业聚集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支持政策,加速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引导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化学药品制剂和生物药、沧州渤海新区围绕高端特色原料药、安国市围绕现代中药制剂等细分行业优势,培育壮大现有企业,大力引进优质企业,打造医药产业优势生产基地。鼓励唐山、廊坊、衡水、邯郸、邢台、承德等市加快培育发展医药产业,打造特色医药产业生产基地。通过区域协同,培育全省医药产业竞争新优势。
促进产业数字化赋能。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医药全产业链,推进智能制造核心技术、系统解决方案等关键领域突破,对参与医药行业数字化改造的智能制造集成商,按照合同金额10%,给予单个集成商不超过30万元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对医药行业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1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发展“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给予购置自动化设备与改造、信息化软硬件、系统开发与服务等费用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绿色化改造,支持医药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节水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示范,给予企业购置设备和配套软硬件投资金额的1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对医药工业重点项目推行即来即办、绿色通道、不见面审批等审批服务措施,依法依规加速环评审批。推行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清单的企业,一般不现场检查。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利用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手段,避免重复多次现场检查。对医药企业分类施策,绩效评级A类和引领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予限产停产,鼓励自主减排。
强化生产要素保障。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对带项目、带成果来我省创办企业的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培养技能型人才,鼓励大中专院校与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培训合作,对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特种作业操作等证书的,给予每人一定的培训补贴。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基金支持力度,推进招商引资、打造示范项目、提供增值服务,通过股权投资解决医药企业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加强项目用地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