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商务部门为了促进消费,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据甘肃省商务厅消息,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

2021年以来,全省消费市场总体呈现稳步恢复态势,但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特别是10月份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对消费市场又带来新的影响和冲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聚焦旺季促消费”要求,抓住岁末年初消费旺季有利时机,在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于元旦春节期间广泛扎实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进一步活跃市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推动消费促进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确保2022年消费市场全面回升,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2022年全省“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由省市商务部门共同举办,在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组织批零住餐全行业千家以上重点企业(主要电商平台),各类品牌店、连锁店、便利店、小吃店等万家以上,共同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商品服务同步促销、商旅文游购娱一体的“1+N”系列促消费活动,借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消费旺季,进一步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为消费加速回升注入新动能;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优服务,促进消费持续升级;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加快推进商业秩序全面恢复,畅通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22年全省“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2022年2月16日,活动统一口号是“乐享消费·惠购陇原”。“千企万店”由省、市(州)、兰州新区商务部门和相关商(协)会动员组织商品服务优、信誉口碑好、活跃用户多、吸聚效应强、促销经验足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商等限额以上企业、连锁店、便利店、小吃店等组成,统一开展促销、引导、宣传活动;“1+N”为1场全省“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各市(州)、县(市区)、不同主题的促消费系列活动。其中,省级层面将组织举办全省“电商直播大赛”、“网上年货节”、“吃在金城 美味兰州”——百店百菜餐饮促销活动;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举办汽车家电成品油等重点商品消费、家政餐饮服务等节日热点消费、品质家居消费、服饰精品消费、母婴产品消费、电子信息消费、绿色健康消费,农产品扶贫消费、地方名特优新消费、文创消费、“宅经济”“夜经济”消费以及年货大集、年货进社区入村镇、汽车家电下乡等活动。

全省“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拟于12月28日在兰州举行,各地可同步或结合地方实际择机举行启动仪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重点企业动员组织。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地方自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原则,参照本次活动总体安排、要求和特点,抓紧动员组织参加全省“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的企业,确定重点活动,明确优惠政策等并形成活动方案。

(二)抓实各项活动实施落地。各地商务部门要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基础上,精心组织策划本地区“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因节制宜、满足需求,因时制宜、注重成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逐项落实;要市(州)县(区)联动、政企协同,组织督促重点企业做好重点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全程实施,确保促销活动办细办实办出成效。

(三)强化活动成效量化统计。各地商务部门要优化顶层设计,整合报送渠道,统一数据口径,搭建发布平台,积极推动与银行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共享融合,在“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期间,同步统计本地出台的支持政策措施、开展活动的场次、实现的销售总额、拉动的消费总量等可量化的成效,跟踪梳理活动中的消费亮点、典型案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省商务厅报送。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的有力抓手,是全年消费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各地商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地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州)县(区)、政企、部门、银企等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沟通,推动工商、农商、银商合作,为制定活动方案、出台支持政策、获取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形成共识与合力。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行业商(协)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力,为活动出谋划策、造势宣传,进一步创新活动模式和内容,力争实现消费促进工作新突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商务部门要商请宣传部门支持,主动用好中央、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直播、短视频、互动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企业平台,提供丰富信息服务,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预期,倡导品质、绿色、健康消费新理念,为更好发挥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防疫安全。各地商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严守防疫安全红线,统筹疫情防控和活动安排,科学全面预判活动期间的防疫短板弱项,抓细抓实企业防疫措施,确保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活动中的投诉问题,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活动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虚假等行为。

(五)加强对接报送。各地商务部门要抓紧形成活动联络对接机制,明确活动主要负责人、科室和联络员,加强沟通联动,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本市(州)计划安排的重点活动、参加企业数量、促销优惠政策及12月28日全省启动仪式当天同步启动的、举办的活动情况;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本地区“庆元旦迎新春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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