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据天津市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将追加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后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采取分月均衡投放方式执行。

根据《2025年天津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的有关规定,截至今年9月3日,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将追加安排预算资金,今年9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月安排2000万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照此前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即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对于今年9月5日零时后申报补贴的购车者,9月系统持续开放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在10月、11月和12月,每月1日10时开放申报通道,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停止受理。非申报周期内提交的材料将作退回处理,符合条件未申报或被退回的可于次月申报。对于9月4日24时前已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报信息的购车者,信息修改补正继续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不受申报周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