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兰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兰州市总部经济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全市新增总部经济企业30家以上,总部企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能力明显提升。
据介绍,总部企业是指在兰州市注册、纳税及进行会计核算的总分机构(包括总部机构及分支机构),按照可直接认定型、综合型、功能型和成长型四类进行认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在兰州市设立区域总部(市级以上),国家和中央部门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及其投资设立的一级总部,境内A股上市公司等均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经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企业,上年度地方财政贡献500万元(含)以上且近两年连续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可被认定为成长型总部企业。
兰州市将对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包括落户奖励、提质增效奖励等各类奖补措施。对新注册、迁入并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2%给予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总部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新增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关键性技术更新等投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提质增效奖励,最高可奖励500万元;2024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企业的,可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同时,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办公用房也给予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