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清理整治低效工业用地

为了提高存量工业用地的利用质量和综合效益,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日前,义乌正式出台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力争2020年至2022年完成2万亩以上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计划。

批而未用、用而未尽的闲置或部分闲置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使用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环保等问题无法整改的工业用地,将被列入整治范围。

方案指出,对供而未用或供地后未办工业的低效工业用地,义乌将采取政府收回的方式进行整治,并按现行工业用地指导价和建筑物重置成新价收回。对曾经从事工业生产的,则给予5万元/亩的奖励。

方案中提到,工业用地仍用于工业生产,不能用于其他产业。实际使用中已经改变用途的,将要求恢复工业功能。义乌将鼓励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建设小微企业园、“零增地”技改或转为创新性产业用地等方式进行改造提升,提高产出效益。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对义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来说,最大的突破莫过于产业转型方面。“城乡规划中不属于工业功能区的,结合《义乌市工业用地规划分区管控方案》,我们将允许工业功能区范围内的低效工业用地‘退二进三’,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更好地盘活沉睡的土地资源。”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那么,低效工业用地如何“退二进三”?具体将按照不改变用地性质和改变用地性质两种情况来区分办理。对于不改变用地性质的,义乌对属于《义乌市工业用地规划分区管控方案》中禁止改扩建区的,或者属于《义乌市工业用地规划分区管控方案》中有条件改扩建区但建筑物主体结构不符合城市规划且实际已经改变房屋用途的,在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以及满足交通、市容、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条件下,允许其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住宅除外),且按照现行业态缴纳土地收益金。临时期限最高不超2年,届满确需延续的,按照规划和实际需求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每次不超过1年。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后,将不再进行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对于改变用地性质的,义乌对属于《义乌市工业用地规划分区管控方案》中有条件改扩建区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且建筑物主体结构符合城乡规划的,在符合法律规范和上位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申请“退二进三”改变用地性质,出让年限不超过20年。办理过程中,原土地使用权人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及时补缴批准改变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批准改变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出让金差额。

方案规定,改变用地性质应整宗实施,实施主体与现房屋权利人必须一致,且不得变更。而以开发商品住宅或以商服名义变相建造成套型住宅也是绝对不被允许。

上半年,义乌已收回第一批6家企业460亩低效工业用地;完成500余亩老工业区有机更新;改造旧厂区51.9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