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自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文山市通过推进企业款项专项清欠行动、依法审判执行民商事案件、加强经营场所管理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推进企业款项专项清欠行动。该县组织对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清理,2020年共完成全市230个企业2.20亿余元账款清欠。依法审判执行民商事案件。受理民商事案件6578件,审结5353件;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100件;保护合法民间借贷行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22件,涉及标的金额3.14亿元。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多部门联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主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突出问题的整治。优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宪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辟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绿色通道”,鼓励民营企业争创“守法诚信示范单位”,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先照后证”、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销及“多证合一”等改革,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以来,全市共支付280户企业稳岗补贴353万元,发放失业保险670万元,兑付工业结构专项奖补资金163万元,减免养老保险费6665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248万元,减免失业保险331万元。持续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以来,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