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出台多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丹东市出台多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政策标准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

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包括土地政策、投资环节支持政策、人才政策、中介人奖励政策等。根据政策,将优先支持丹东市“十四五”规划“463”产业发展格局的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优惠政策还规定了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给予重奖,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凡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项目,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社会引资者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