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据湖南省商务厅消息,日前,我市印发《株洲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助推“三个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助力株洲在打造“三个高地”中走在前列。

该系列措施共有28条,按照“看税收、重增量、可持续、能激励”的原则,从支持产业招商、支持总部经济招商、支持落地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基金招商、支持外资外贸招商、支持市场化招商、支持驻外招商、支持园区招精引强、支持异地孵化招商、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政策配套、确保政策兑现等12个方面支持招商引资工作。

在支持产业项目引进方面,措施提出,紧扣我市“3+3+2”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对高于长株潭省级以上园区亩均税收平均值10%以上(次年递增10%)或国家级园区项目亩均税收达到25万元、省级园区项目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的新引进产业项目,按其投产年度,给予其地方财政贡献市级部分前三年100%、后两年 50%奖励。

在支持总部经济招商方面,措施明确,经我市认定的新注册总部企业(含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自企业注册运营年度起,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在3亿至5亿元(含3亿元)的,自企业注册运营年度起,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5%给予奖励;实缴注册资本在0.5亿元至3亿元(含0.5亿元)的,自企业注册运营年度起,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奖励。奖励分五年兑现,每年兑现20%。